哈爾濱市發展和政革委員會文件
哈發改價費[2020] 151號
關于調整我市市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各天然氣銷售企業:
自2020年7月1日起,上游供氣企業將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上浮至1.722元/立方米,經測算,將增加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購氣成本0.0984元/立方米。為合理理順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依據《哈爾濱市關于建立實施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與綜合購進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哈發改價費[2019]109號),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我市市區(不包括阿城、雙城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3.36元調整至3.4584元;涉及“煤改氣”及化肥等涉農生產用氣銷售價格由每立方米3. 26元調整至3.3584元。
二、各天然氣銷售企業要嚴格按照上述標準,認真做好銷售價格的調整和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我市天然氣市場平穩運行。
三、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哈爾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8月5日
《關于調整我市市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哈發改價費〔2020〕151號).docx